土著权威组织分別在檳城与霹雳举行示威,抗议檳州政府允许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举动是意料之中。直接来说他们的示威抗议举动是受到檳首长林冠英的矛盾的言论所做的反应。
根据资料,槟州于2010年4月29日在宪报上颁布及实施2004年槟州伊斯兰行政法48(3)、(4)条文,禁非穆斯林使用包括阿拉、清真寺(Masjid)、祈祷室(Surau)等40个字眼。无可否认的是槟州是我国禁用伊斯兰特定字眼最多的州属。今天我们的林首长突然心血来潮来一个莫明奇妙的自我否定,搞一个急转弯的举动肯定对具有种族和宗教高度敏感性的土著权威组织是一种公开挑衅,对挑的行动。
犹记得2012年首长林冠英以文告方式发表圣诞节献词时公开呼吁国阵中央政府,允许马来文版圣经使用“阿拉”字眼后,也引起了穆斯林社会的不满,当时不满人士在回教党前槟州青年团团长莫哈末哈菲兹诺丁带领下,在十二月二十九日周五祈祷过后下午2时许,前往光大行政楼前集会抗议。 这两起穆斯林对首长林冠英的示威和抗议行动都是由林冠英挑起,都是发生在圣诞佳节的前后日子,让人不禁的联想这是否是林冠英的政治议程,希望转于人民的视线在嘈杂中得利!
民联执政槟州六年后的今天,人民还是生活在国政民政党建设的机制和基设如为槟州人民提供成千上万就业机会的自由贸易区,刺激州内旅游业的世遗地位,连接槟威两岸的两座大桥等。如问及民联执政槟六年后的深刻成就,我想应该是每时每刻对国阵的巫统,马华,民政等的骂和抨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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