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5日 星期一

不是能不能做,而是要不要做!

作者:邱丽芳

千变万化的历史,激发残障的课题涉及不同层面的观点和争议。而残障,这个词语准确的揭示这个群体弱势的特征、身分、地位、甚至象征着命运的残毁。纵然我们拥有国际残障的法律去设法保障残障者的人权,但是制度上的“缺陷”迟迟无法让残障者摆脱残障的身分。

残障者所面对环境还是态度上的障碍是社会应高度关切的课题。这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问题、城市的问题、教育、经济的问题,而是综合性的社会、文化和政治的问题。确实,残障的涉及范围广泛、对社会的发展影响深远。那为什么残障制度的缺陷长期得不到弥补、知易难行呢?

不断地去琢磨环绕残障的课题。摆在眼前的事实是,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在某些程度上有意维护缺陷的现状。欠缺诚意。在这个社会,高官奉承的是大部分人的利益。是为了谋取政票的回报。而所谓少数群体的人权先滞缓甚至遗忘。因为他们不是经济政治所需的“工具”而是“负担”。结果,残障者和社会持续保留疏离感、拖累感。而非归属感、认同感。

真正的问题浮出表面了。不是把问题纠结于残障还是非残障个体的差距。而是不管残障者有多努力,始终改变不了残障的命运。

因为连残障应享有的基本社会参与权都无法保障。无法厘清如何从残障的基本课题去构思无障碍和融合的社会概念。执法单位没有积极性。无法主动地承当社会责任去赢取广大的民众喝彩。

因为他们对残障没有这种认识。没有这种认识,要很好解决残障面对障碍的问题,简直是没有多少可能性。因为他们连最根本的问题都看不清楚。而那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并不是能不能做,而是要不要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