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檳州志愿巡逻队在去年十一月四日被內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正式宣布为非法组织时,槟州首长林冠英宣称槟州政府将入禀法庭挑战联邦政府不公平的决定以讨回一个公道。但从林首长的在十一月中公开宣布至今三个多月的日子,我国人民尤其是槟城子民还在等待首长林冠英入禀法庭挑战联邦政府不公平的举动。
在檳州志愿巡逻队的整个事故中,我们可以看出林首长对檳州志愿巡逻队的合法性是多么具有信心。当去年八月二十六日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卡立发表声明指槟州志愿巡逻队未经合法注册是非法团体,相应的,林首长立刻在八月三十日也就是国庆日的前夕隔空喊话挑战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卡要他“放马过来”。
但至今天,槟州政府还未在法律上有任何行动求司法来解决,难道林首长对槟州志愿巡逻队的成立已没有信心不敢在法庭了断见真章。无论如何,154名槟州志愿巡逻队队员于去年国庆日庆典游行的当天被捕,他们是无辜的,需要公道;槟州政府是志愿巡逻队的主导人也需要讨回公道。
其实,不论司法检讨法庭的判决如何,在整个槟州志愿巡逻队的合法性的课题上,可会让全国人民看到以民联为首的槟州政府的问责的可靠度和可信度的顶点和底线。如果法庭的判决是对槟州政府有利,应是没问题;但假如法庭的判决是槟州志愿巡逻队非法,以林冠英为首的槟州行政议会就必须辞职以示负责。道理简单不过(1)成立非法组织 (2)提供款项于非法组织。当然,如果判决是对槟州政府有利,槟州政府或林冠英也可喊叫內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卡辞职或联邦政府道歉和赔偿。但至今,林首长没行动,可能顾虑在法庭败诉的后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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