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党在吉兰丹州州议会提呈的修定法案名为《2015年(1993年)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在毫无异议下一致通过肯定是我国众多没有受到政治言论影响的人民的意料之中。道理很简单,试问伊党的创党宗旨和目的是什么?行动党怎会不知道?但为了非穆斯林的选票而故意也特意不告诉他们!行动党也知道伊党能够在吉兰丹州击败财务强大的巫统执政靠的是宗教条规不是世俗或习惯法。但有一点肯定的是,不管我国非穆斯林的权益是否会因伊斯兰教刑事法令受到影响,但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非穆斯林的生活习惯会因在“尊重礼节”,“文化礼节”上须遵循伊斯兰条规,在尊重文化中,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有所改变。举个例子,没有伊斯兰教刑事法的中国西安,那里因为回族占多数,非穆斯林在尊重和遵循文化下,饮食习惯与其它的城市有显明的不同。
政改不明的两线制始俑者之一的行动党为了选票,不惜与“心怀大志”的伊党合作促成今日的局面;但现在还在博同情不知悔改高喊“我后背被人戳,被人出卖了!”。这是喊冤,在喊无罪!告诉我们:“不关我事,是他!是他!”
伊斯兰教刑事法令在吉兰丹州州议会一致通过后,行动党未来的政治路线相信会在其策略稍微改变,要不就嫁祸于马华民政的无能阻止巫统与伊党在伊斯兰教刑事法令的合作,要不就在华社前扮英雄大骂伊党,在马来社会前却装若无事不很在意,扮演双面人在政治戏台上生存!华社肯定也会一样的在权益受影响中忍受变接受。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