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主?民主就是以多数人的意见为根基的行动吗?是的!民主的根基就是多数人为主,少数人须服从,少数人需跟随!但有时候,不遵守现有法律的多数人的集体行动也可把非法举动变为合法。有鉴于此,我们可以看到不守法的多数人以“民主”为花招占领大路,霸占街头剥夺少数人享用受影响道路的便利,剥夺周边找三餐的小贩!在“民主”规范的前提下,非法占领已变质为合法营运了,领导者也变为英雄了!
欲当小贩者的举动也是一样!只要他们有召集群众的能力,集中在他们认为可赚钱的禁止贩卖的地方;在人多力量大的气势下,“禁止贩卖”肯定不管用,非法小贩变无法小贩?市议会也无可奈何了!也许市议会考虑到如果采取行动对付这些所谓的非法小贩,就会导致在大选中,选票的流失,所以无奈!
行动不便者,残缺者或坐在轮椅者多年来一直向政府当局要求提升公共设施好像可供轮椅通行无阻的行人道,可供轮椅上下的公巴,但结果不理想!不但可供轮椅通行无阻的行人道没建造反而市议会发出执照供临时小贩排设档位摊子来阻碍行人道的使用者!
为什么?道理很简单,残缺者或坐在轮椅者没选票,没集体的力量!套用广东人的一句话:“睬你多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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