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5日 星期一

毫无意义的道歉

一般上 ,道歉皆有两个因素;第一犯错者对本身所犯上的错而让他人处于不便感到内疚,第二,犯错者会有坚决心不会有相同的错误再次重现。

对于已逾一个多月因烧林毁树而造成东南亚多国如新加坡和我国的人民每天须遭受烟霾之苦,不卫生空气之威胁,但我们至今还是未看到印尼未有任何的实际行动来避免同样的烟霾不会再次发生!相同的,我国也没有实际和积极的反应面对每年似乎肯定发生的烟霾问题。

要禁止大企业,大集团来燃烧树林,火毁芭林,印尼政府须修改法案来严重的处罚放火烧林者,罚款的数额须制止性不是警告性质的。要禁止大企业,大集团来燃烧树林,小数目的罚金绝对起不了作用,唯有加重罚金或牢刑才能引起警戒的效应。

我国也可仿效邻国新加坡依据2014年越境烟雾污染法令起草法案来起诉那些涉嫌烧林毁树的我国在印尼的公司。烟霾问题已是不能解决的旧课题,年复一年,相信未来的日子,我们还是会面对之。很明显的,印尼正在利用我国与它的友好关系,消费我们的容忍。也许,我国应考虑向印尼索取赔偿!

知错能改是美德,明知故犯是缺德,犯错后又没有改过心,缺乏诚信。不时犯错,不时道歉,次数多,公信力,可靠度就减失。人民对他们往后的道歉就自动有保留,有怀疑心。印尼政府请拿出实际行动来,不要一直在敷衍,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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