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日 星期日

让人民为判官

以行动党为首的槟州政府又采取诉告行动对付报章。 “又”的直接的意思是自从民联政府执政槟州后,摈州政府对新闻从业员的打压行动如诉告,对骂欺凌,抵制等从不手软,而是司空见惯了。对新闻从业员的诉告行动的次数与我国其他的部长相比,槟州首长林冠英可说是独占鳌头,告人次数是个记录。

以行动党为首的槟州政府能够执政至今,因为人民相信行动党会捍卫言论自由,给媒体界在没有恐惧下,如实报道。当时的人民也给以回报,对行动党有很大的信心,给与行动党的候选人很大的支持。但坐正今天的行动党,事与愿违,与当年的承诺有很大的出入。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报导自由对新闻从业员的似乎是遥不可及的理想了,刊登行动党或州政府的新闻不再是轻松的任务而是个梦魇了。一不小心,分分钟可能会被告!以打压行动来制拑新闻自由,难道新闻从业员只可对政府的政策行政报喜不报忧?

众多的读者有着雪亮的眼睛和一个分析力强的脑袋,不会读了报章刊登的,杂志所登载的,媒体递传的就相信它。假如报章持续的刊登“失实”,“不正确”,与实事矛盾的报导,读者会选择改买其他的报刊而影响报份的销售量。销售量的下降会影响广告。少了读者又少了广告,这就是刊登失实或拧曲报导的后果。有鉴于此,槟州政府有何必劳师动众采取法律行动对付报社报导者呢?让广大的民众担任判官!这也是落实还政于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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