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日 星期二

法律需有权威性

小时候,我爱阅读武侠小说,对在金庸小说的著者更是爱不忍释。在金庸小说《天龙八部》中,有一段很经典的出家人受罚前的表白。那就是少林寺方丈玄慈大师在少林寺受刑之前的一番话;玄慈大师的话直率性的指出了法学的思想和法治的真谛,值得我们认真去领悟和理解其中的道理。

玄慈方丈说:“老衲犯下佛门大戒,玷污少林清誉,国有国法,寺有寺规,任何门派寺院,也难免有不肖子弟,要保护清誉,不在乎门人是否犯错,而在乎戒律是否严明,执法是否公正。因此,为了保护少林寺的百年清誉,方丈自行要求处罚,而且是加倍处罚。”。玄慈大师要求加倍处罚,可见,在玄慈大师看来,少林寺的纪律严明不在于事实上能否要求所有的少林弟子都能遵守寺规,而在于任何少林弟子违反了寺规都要受到惩罚。更重要的是任何违反寺规的弟子都应受到惩戒,应通过惩戒来证明这些寺规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我国反对党的逐渐强大足以给执政的国阵政府对抗和塑造两线制的趋势应是国民欣庆之事,但从最近发生的事件,反对党的对策和反应举动的确让期待有健全政治体系的国民感到心寒和失望!

一般上,同样性质的事情发生后的看法和决定无论对象是谁原原本本应是一致的;但我们今天从已不时吴下阿蒙的反对党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读到的却是相对性,疑义性的自圆其说的决定!这根本就与反对党阵营在弱势尚未成长前的高谈的言论和宣传有很大的出入。以行动党为首的槟州的民联政府的举动更是活生生的讽刺性的例子!

被控上法庭,应不应辞职以示“问责”不是见仁见智各自演绎来合理化自己的不应辞职的理由而是本身是否言行一致,持有双重标准来衡量同样事物!担任高职而被控上法庭的官员不能因没有法律的必要条件和需要,不须辞职;但还有社会契约的存在而须遵循,也有责任来捍卫现有法律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还有,首长,部长是公众人物,一举一动都是受关注的。有鉴于此,塑造好榜样乃是必须的!担任官职被控上法庭不辞职不应受鼓励以免滋养不良风气。但民联政府开了先例,往后我国人民也许会看到首长和部长被控上法庭后,以“政治迫害”为由不辞官职!官职的崇高性,威严性也因为有了被控上法庭不辞职者的在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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