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0日 星期一

被遗忘的一群

某餐馆的侍者因为顾客用餐后,没把桌子上的残余清除收拾,贴出告示提醒。但因用了不适当的比喻被网民围攻指责!侍者在告示牌上写上《请清除桌上的残余食物,只有残障人士吃后,不清除桌子》。很明显,这位侍者若不是对残障人士或行动不便者没尊敬就是对他们缺少了基本的认知!其导因是什么呢?这也是有关政治啊!残障人士多不会在大选时去投票而被忽略了。可不是吗?每逢大选或补选,可曾看到候选人和政党会安排《专车》载送残障人士去投票? 这就是导因的重点!
在年常的节目和就庆典中,试问有谁包括政治人物知道几时是国际残疾人日或(International Day of Disabled Persons )?相信是很少很少吧!反而众人至少对《国际妇女节》等,有些印象吧!这认知的差距的关键性乃来自政府当局对残疾人士的漠不关心,没积极地推动残疾人士在基本设施的需求!反而一些对动残疾人士已建设好的基本设施,在州政府的许可下被改造和重建把通行无阻和无障碍的出入斜坡变成了“需联络,再等待,要工作人员到来开动的小型升降机”出入运作了!这些小型升降机在槟城的商业中心是可轻易目睹的!为什么要换?这显然是州政府没公平对待残疾人士吧!更令人费解的是本已是狭窄的行人道,州政府不只何故竟在行人道划出脚踏车来个行人与脚踏车共行共用,忽视了其他行人道上的使用者!
虽然我国有《2008 年残疾人法令》,也于2010年7月19日签署《残疾人权利公约》,但在签署了13 年后的今天,我国法令仍然没有与残疾人权利公约一致。我国的联邦宪法明确禁止基于宗教、种族、血统、出生地和性别的歧视,联邦宪法第8(2)条文阐明,除了本宪法所明确允许之外,不得以宗教、种族、血统、出生地或性别等理由,而在任何法律上,或在政府当局的任职与工作上,或在有关财产之获得、拥有与剥夺相关的法律行政上、或在有关交易、商业、专业、事业与职业的建立与运作上,对公民加以歧视。全文并未明确禁止对残疾的歧视,也未能保护残疾人士。” 对护残疾人士,公平与公正在执行上没正确的标准指示。
最近,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宣称对于我国妇女有权将公民身份传给在海外出生的孩子的问题她将会著手修改联邦宪法。有鉴于此,残疾人士团体代表呼吁政府在修订 2008 年残疾人法令的同时,关注残疾人的权利。
修订 2008 年残疾人法令需一劳永逸的全面性的,除了需针对性的解决硬体设备外,残疾人的身体状况也需详细的列明。举个例子,一位坐在轮椅者,另一位是瘫痪而需长期睡躺在床上,又一位断腿或断手者或其他行动不便者,都统一规划于OKU 护残疾人士接受政府月常的同数额的援助金,明显的缺乏其认知和理解他们的处境!再者,援助金的数额也不同,为了鼓励残疾人士出来社会就职,就职的残疾人士领取的月常援助金比较高於没工作的!这运作是否对那些完全失去功能工作如瘫痪睡躺者是否公平和公正?
如《2008 年残疾人法令》真的修订,占了我国总人口16%的他们会否得到更公平与公正对待,这问题只有政客才能解答因为这牵涉到有票与无票。残疾人往往多不方便或不能在大选与补选投票而变了无票者,这可是政客所考量的选票的功能和运作啊!